新华社海口12月20日电(记者吴茂辉)记者20日从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获悉,2025年1月1日起,海南省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开展涉企现场监督检查时,需主动出示“监督检查码”,经营主体可以通过“海易办”、微信等扫码知悉检查的内容、依据、人员等信息,查询检查结果。
“监督检查码”是依托海南省“互联网+监管”系统生成的监管代码,监管执法部门对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主体开展日常检查、专项检查、投诉举报核查、整改复查、问题排查、行政执法核查等现场监督检查时,全面施行“亮码检查”。监督检查人员不按规定出示“监督检查码”或检查通知书,以及实际检查情况不一致的,经营主体可以通过“企业码-监管执法应用”“海南12345热线”等途径投诉举报。
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现场检查后,经营主体可通过“海易办-企业码-监管执法”应用,对包括是否规范“亮码”等检查情况进行评价反馈。检查人员也可通过应用,针对发现的问题发起线上整改验收,减少对经营主体的打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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